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4

  经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我校下列人员符合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14日上午8:30至2021年12月20日下午5:30止。若对下列人员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教育厅或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省教育厅受理部门: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联系人:洪老师

  电子邮箱:szgl@gdedu.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1506室

  邮政编码:510080

  学校受理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邓志云

  联系电话:3256813

  附件:2021年符合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单(本校)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2021年符合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单(本校)

  (共12人)

  王 凝、刘国城、吴玉兴、吴品萱、吴蔚霓、何 栋、

  张俊和、陈可然、陈辉腾、罗 丹、郑 玮、胡 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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