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动员激励我校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立的各项任务上来,努力走出一条有教育特色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路,现将《广东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写好广东教育“奋进之笔”总体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将方案学习与2018年教育工作报告材料学习结合起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我校创新创业年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广东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写好广东教育“奋进之笔”总体方案(2018年广东省教育重点工作指南·高校)》
学校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附件:
广东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写好广东教育“奋进之笔”总体方案
(2018年广东省教育重点工作指南·高校)
(共二十七条)
一、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1.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进网络、进学生社区,开展广东省教育规划课题(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专项)研究,推出一批标志性成果。
2.实施广东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构建“十大育人体系”,推进“三全”育人,推出“1+10+N”的工作成果(1份总体工作材料、10份专题工作材料、若干份高校相关工作材料),建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检查和通报机制。
3.完善高校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体系,推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决维护高校和谐稳定。
4.继续实施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系主任)上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开发“南方红课”“思政课名师大讲堂”“名师工作室教学创新展示”等网络教育形式,坚持和深化易班、网络文化展示节、新媒体展示节、优秀校报和网络评选等工作,继续组织大学生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新时代社会实践精品项目,创新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机制,配齐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
5.加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力度。统筹使用好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名辅导员工作室、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区域中心等省级培养平台,统筹举办好思政课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辅导员职业能力比赛、高校心理教师基本功比赛等赛事,成立全省大中小学幼德育名师(工作室)联盟。
6.建设学校、家庭、社会三维育人体系。推动成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维育人联盟。
二、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7.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8.夯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感染力、凝聚力、号召力
9.按照统一部署开展“支部风采展示”、大学生党员暑期社会实践、“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创建活动,积极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
10.全面开展院校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坚持以“书记项目”为抓手,开展高校基层党建工作难点热点问题研究。
11.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加强高校民主党派、党外代表队伍建设。
12.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民办高校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增强民办高校党委在学校重大事项中的发言权和决策权。
1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14.加强高校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管理和监督。
1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16.全力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突出校园反恐防暴和安全防范,加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安全防控,严防校园重特大暴力恐怖、治安和刑事案件的发生,全面构建“五防合一”安全防范体系。加强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管控。2018年底全省高校实现“平安校园”全覆盖。
17.创建“消防安全”学校。持续开展“夏季、冬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三小场所和二合一、三合一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加强校园“微型消防站”建设,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加强专项督导检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督办。
18.加强高校食品安全管理,推进“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在高校的应用,实现食品安全的智慧掌控。
19.做好校办产业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四、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20.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年度目标监测,做好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总结评估,优化实施推进策略,确保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21.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各地、各学校的具体“施工图”,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完善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工作机制,提高改革精准度和实效性。
22.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指导达到标准的学院更名为大学。
23.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要求,根据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对人才需求等因素,科学制定和有效执行普通高校招生计划,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五、实施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计划
24.高校根据不同的建设类型,合理选择建设路径,编制完善中长期整体建设方案和重点学科建设方案,提出未来三年具体的建设目标和任务,明确改革举措、资源配置和资金筹集等。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按照公布的双一流建设方案组织实施。
25.突出需求导向,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突出学科建设重点,创新学科组织模式,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加快培养现代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急需人才,带动学校发挥优势、办出特色。
26.加快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加强内部治理改革和机制建设,充分调动各部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构建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27.建立完善科学的资源分配机制,加强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8.高水平大学计划参建学校要面向科学前沿、学术发展趋势,探索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建设的具体实现方式,加强基础研究和基础应用研究。面向国家和省重大需求,整合优势学科资源构建创新链。
29.粤东西北振兴计划、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参建学校要创新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合作办学的机制,利用合作高校的学科、师资、科研优势,采取共建学科、育人、创新平台等方式带动自身水平的提高。
30.粤东西北振兴计划、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参建学校要加强与有影响力的高等教育研究机构、智库合作,选取对标学校,加强比较分析,查找差距。深入研究学校的建设基础、优势特色、发展潜力,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需求,选择建设路径和重点发展的学科。
六、提升本科高校人才培养水平
31.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加强课堂教学建设,开展课堂教学建设工作督察。
32.推进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指导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和五邑大学按照共建协议做好各项工作,完成东莞理工学院和佛山科技学院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考核。
33.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引导高校尽快启动专业结构调整工作,提前布局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提高专业建设质量。
34.落实广东“新师范”建设方案。推进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建设,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规划,指导高校对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修订培养方案,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启动教师教育课程共建共享工作,开展师范院校之间的学生交流培养合作。
35.推进新工科建设,优化理工类学科专业结构,主动设置和发展一批产业急需的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工科专业,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增设我省尚未布点的工科专业,扩大理工类招生规模,出台产业学院建设指导意见。
36.继续实施“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未来三年在已立项的省级特色(应用型)专业中遴选500个左右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在已立项的省级重点(品牌)专业中遴选50个左右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专业。
37.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积极开设《批创思维导论》和《创新思维训练》两门课程,加强创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38.深化推进学分制管理改革。完善课程体系,丰富课程数量,适当增加选修课比例。加强教材建设,及时用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更新教学内容。健全学分制管理方式,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实施灵活的学习制度。
39.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引导学校根据教育部审核评估条件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启动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核查,上半年完成五邑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汕头大学和肇庆学院的审核评估整改核查工作。
40.强化医教协同,建立教育、卫生计生等多部门医学教育协调机制,修订临床教学基地评审标准及认定管理办法,评选省级临床教学基地示范中心。
七、深化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41.充分利用“放管服”政策红利,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开展以推进院系二级管理、下放办学自主权为核心的试点改革。试点建设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和以现代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特色学院。搭建职业教育集团、协同创新中心、协同育人平台等。
42.组织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6-2020年)建设规划。开展高职教育“质量工程”校级立项建设和省级申报、认定工作,完善省、校两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体系。
43.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有利于调动校企人员开展校企合作积极性的绩效分配和校企合作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推进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工作。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技术服务、成果转化等。
44.实施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和品牌专业建设计划,开展制造类专业为主的高职院校和产业学院建设,打造广东高职教育品牌。
45.主动适应现代产业结构发展需求,大力开展优势特色专业群建设,构建与产业发展契合紧密的专业结构。
46.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探索分层分类教学、导师制和小班教学。开展卓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试点。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改革深度融合,加强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间的相互融通和配合。结合国家教学标准,与行业企业研制、发布和实施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吸纳最新产业技术成果。
47.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将工匠精神、人文素养和职业素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48.推动完善体现高职教育特点的教师分类管理、分类评价的人事管理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制度,破除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进入高职院校任教的障碍。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专业带头人扩大行业影响力,支持教师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支持骨干教师积累企业工作经历,支持兼职教师提高教学能力。建立教师发展中心,积极开展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与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合作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
49.与行业企业紧密结合。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实践教学条件,探索“校中厂”“厂中校”,建立具有真实职业氛围、设备先进、充分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立数量充足、专业对口、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以市场为导向多方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50.深入实施《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严格执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贯彻落实《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管理要点》,规范招生管理,落实学籍电子注册和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提高资源整合和资金统筹能力。组织开展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强化制度标准落实。开展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探索专业认证。编制高职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51.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广东自贸区建设,配合广东企业“走出去”战略,开展联合办学、开发专业课程、师资培训、学生交流、建立海外职业技术教育基地等。学习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专业课程标准、教材体系等优质教育资源,加快研发与国际接轨的职业标准及认证体系,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通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52.积极参加国家、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以及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积极参与做好教育帮扶、对口合作等工作。
53.切实推进实施省教育厅直属职业院校中高职一体化工作。(厅属高等职业院校)
54.加快推进省级职业教育基地(清远)首期工程建设。(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财贸职业学院(筹))
八、提升中职学校规范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55.优化专业结构,规范招生、学籍管理、联合办学等办学行为。
56.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的教学标准,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吸纳最新产业技术成果。
57.创新教学方式,充分运用信息技术营造真实职业环境,加强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推广一体化实训室数字化学习系统等试点项目成果,依托信息化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教育质量。
58.推动公共基础课教学改革,为学生就业、持续发展奠定较为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
59.完善教学管理流程,科学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实施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60.积极参加国家、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以及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
61.推进职业教育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抓好中等职业学校“双精准”示范专业建设。
62.积极与企业合作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开展技术研发。
63.主动与企业协同走出去办学,配合中国企业面向当地员工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和学历职业教育。
64.落实省属和珠三角地区中等职业学校面向粤东西北地区“转移招生”、加强与东西职业院校协作、做好教育帮扶、对口合作等工作。
65.深入推进实施省教育厅直属职业院校中高职一体化工作。(厅属中等职业学校)
九、加强学位授予体系建设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66.新增列的博硕士学位授权高校和学位授权点,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研究生教育特色发展、内涵发展。
67.未通过2017年博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的高校和学位点,要对照申请基本条件,制定建设规划,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内涵建设。未获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的本科高校,要根据国家和省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不断提升专业办学水平,积极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
68.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主动吸纳社会资源参与研究生培养,建设一批有品牌、有影响力的行业企业实践基地,加大研究生联合培养力度。
69.扎实开展研究生课程改革,建立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研究生课程体系。开展优秀教学案例的评选,推进各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
70.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研究,探索研究生教育的规律,解决研究生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理论支持。
71.依托优势特色学科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和创新论坛,充分挖掘和利用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
72.建设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师型”导师队伍,大力支持高校选派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丰富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职业能力和实践经验,强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73.加大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的力度,选派在读研究生到国外知名大学进行联合培养,着力培养研究生形成全球化视野与思维模式。举办或参与国际性学术会议或国内一流学术活动,主动寻求国际或国内合作交流机会。
十、提升高校创新能力
74.完善高等学校基础研究投入机制,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鼓励高校建立基本科研业务费制度,支持师生持续开展基础研究。紧跟国际科技前沿,重点提升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原始创新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新兴交叉领域研究。
75.改进科研组织方式,组建结构科学、富有活力的科研团队,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活动。
76.完善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基地体系建设,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77.深入推进协同创新,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与产业化链条,推动健全市场导向、社会资本参与、多要素深度融合的成果应用转化机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营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高校对产业转型升级的贡献率,努力成为催化产业技术变革、加速创新驱动的策源地。
78.改革科研人员聘用机制,建设相对稳定的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队伍。
79.推进科研评价机制改革,建立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和激励机制。
80.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省实验室建设等重大战略,主动承担高起点、高水平建设或研究任务。
81.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教育思想进学术。
82.加强中国优秀文化传承特别是岭南文化的研究,产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人文社科研究成果。
83.依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
十一、加强学校体育和卫生工作
84.全面落实《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各高校4月底前要对照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时间表。省将组织专项评估检查和通报。
85.实施全面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按规定配齐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仪器设备,按要求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按时完成数据上报,逐步实现测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学生测试成绩要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省将随机抽查30所不同类型高校并通报,抽测结果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评估和“创新强校工程”考核的重要依据。
86.积极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实施全民健身运动,积极组织学生体育社团活动、学校年度综合性学生运动会或体育文化节、全校性学生体育单项比赛等,促进阳光体育运动开展。
87.确保体育工作经费。保障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运动竞赛、体育场地设施维护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经费投入。
88.加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承担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任务的高校,要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建设水平,积极选拔优秀学生参加省级和全国性学生单项体育赛事及综合性运动会。要以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为抓手,加强学校体育特色建设,发挥龙头和带动作用,整体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发展。
89.完善高校公共卫生事故防控机制。压实卫生工作责任;结合实际,制定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和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高校艾滋病防控教育,开展学校诺如病毒、结核病、流感等防控工作检查。
90.加强健康教育。把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认真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培养学生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学生健康素养。
十二、深化学校美育工作改革
91.落实美育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负责美育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责任,把美育工作纳入“创新强校”工作范畴,统一规划、统筹推进;制定本校“十三五”时期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
92.大力改善艺术教育办学条件。配齐配足各类艺术教育设备设施,加强艺术教育场馆建设,提高艺术教育硬件水平。按规定配齐配足艺术教育师资。
93.提高美育教学水平。多层次、多样化开设公共艺术课程,提高公共艺术课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专业艺术院校要突出艺术学科建设,创特色,建高水平艺术大学(学院);推进高校艺术教育联盟和粤港澳大湾区学校艺术联盟建设。
94.提升学生艺术社团建设水平。加大学生艺术社团建设力度,学校在资金安排、教师指导、场地提供等方面要尽量满足学生社团的需要,丰富社团种类,多层次、多样化开展校园艺术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全省高校美术作品学院奖、双年奖和全省大学生声乐、器乐、舞蹈等比赛活动。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活动,加强校际之间、高校与中小学之间艺术教育交流与合作;争取社会支持艺术教育发展。
十三、深入开展国防教育
95.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有关部署。
96.选派学生参加学生军事训练营,选派教师和学生参加国防教育专题研修班和军事课教学展示等活动。
97.加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开展“南粤长城杯”演讲比赛等国防教育活动。
98.加强大学生征兵宣传和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征兵数量和质量。
十四、推进垃圾分类、节能降耗和校园快递管理工作
99.开展学校垃圾分类试点,召开现场会,推广试点学校垃圾分类经验。
100.编制2018—2020年高校节能规划,开展全省高校水、电、气回路调查,摸清全省高校能耗总体情况,推进高校能耗监管平台建设。
101.规范校园快递管理,提高师生服务满意度。
十五、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102.积极参加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研制和实施。特别是对高中学考等级性考试的选考科目,结合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学考专业建设需要,提出明确的选考要求。
103.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构建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管理体系。认真执行考试招生政策,严格考试招生管理,规范考试招生行为,维护考试招生良好秩序。
104.深化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各高校要根据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调整、优化的实际,加大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步伐,促进高校特色发展,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
105.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省内所有高职院校要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让多样化分类考试录取成为其招生录取的主渠道。2018年起,省内所有高职院校通过多样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比例要占其年度招生总计划的50%以上。
106.省属各高校积极配合支持国家高考综合改革。在国家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招生的省属各有关高校,要根据院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选科要求。
十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107.完善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更多政策支持。做到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经费、人员、场地“四到位”。
108.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提高信息化招聘水平,不断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大力宣传毕业生在基层建功立业先进典型,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粤东西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
109.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充分利用“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平台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110.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全面、及时上报毕业生就业信息,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加强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12月底前向社会发布就业质量年报。
十七、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111.健全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着力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方位加强师德建设。
112.推进师德负面清单制。严肃查处师德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
113.积极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加强师德教育,宣传优秀教师典型。
114.深入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
十八、推动高校人事改革
115.推进落实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扩大高等学校人事管理自主权,积极探索实行高等学校人员总量管理,优化岗位设置管理,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完善体现高等学校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
116.推动修订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扩大高等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对高层次人才探索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分配方式。
117.改进教师职称评审机制,建立高校教师职称(职务)自主评聘制度,改进教师职称评审方法,加强职称评审监督。
118.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健全教师分类管理和评价办法,全面考核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等内容,充分发挥发展性评价对于教师专业发展的导向引领作用,合理发挥奖惩性评价的激励约束作用。
十九、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119.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培养工作,发挥“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和“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示范引领作用。
120.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深入实施国家人才培养项目和我省“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等人才项目,着力培养优秀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形成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人才体系。
121.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依托“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珠江人才计划”“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特支计划”等平台,引进一批国内外具有影响力、满足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求的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二十、提升教师队伍水平
122.优化教师学历结构。对标我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强师工程”“创新强校工程”等有关指标要求,进一步提升教师学历水平。
123.加强中青年教师国内外访学进修。选派中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到国外进行学术交流,或到国内外一流院校、科研机构或企业访学进修。
124.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转型高校,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与补充,改进教师培训方式、强化校企合作培养培训教师。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组织专业课教师定期到企业实习。
125.积极发挥高校教师发展中心的作用,创新培训模式,落实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和5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制度。
二十一、全面落实依法治校
126.服务新时期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围绕教育“争先进,当标兵,建高地”中心工作,以“争一流、补短板、强特色”为指引,深入实施“创新强校工程”,找准办学定位,更新教育理念,深化综合改革,优化内部治理,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
127.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推动章程修订,加大章程实施力度,建设现代大学制度。
128.全面落实依法治校,健全权益保障与救济机制,切实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129.民办高校应积极落实新法新政,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公益导向,健全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完善内部治理,依法规范自主办学,积极稳妥做好分类选择准备工作,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二十二、加强学校基建财务资产管理
130.加强学校预算管理。提前统筹谋划资金保障,编好学校年度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精准度。做实做细学校项目库。强化学校预算约束,经批复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构建全校联动抓预算执行进度的工作机制,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131.省属高校落实好“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学校资金资源,编制并实施好发展规划、建设方案和资金筹措使用方案等。
132.省属高校要完善学校制度建设,承接好基建、财务、资产管理和收费管理的“放管服”改革任务。
133.充实人员力量,完善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学校基建项目管理、债务管理和资产管理。
134.强化财务信息公开,通过学校门户网站等方式,全面公开学校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
二十三、完善学生资助体系
135.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学校责任,切实做好学生奖助基金的提取和使用,完善助学金分档设置发放。完善勤工助学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助学岗位。
136.大力做好精准资助。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继续做好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补助和生活费补助工作。
137.全面推进资助育人。抓好励志教育,充分发挥奖助学金导向作用。抓好诚信教育,强化诚信意识。抓好社会责任感教育,教育受助学生要有感激之情、感恩之心和社会责任感。继续开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海外研学项目,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素质提升计划,开展“助学、筑梦、铸人”活动。
138.加大资助宣传力度。加强资助政策和成效宣传,抓住关键时点,举办重点突出、影响力大的主题宣传活动。建立通讯员制度,定期报送本校学生资助动态。建立学生资助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机制,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积极稳妥应对突发事件。完善预警机制,加强受助学生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等警示教育。
139.提高资助工作规范化水平。推进学生资助管理质量建设常态化。建立和完善校内学生资助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制度。加强对社会、企业助学资金的规范管理。加强投诉举报受理。
140.加强信息系统运用。使用好“广东学生资助服务平台。实施学生资助数据月报制度。加强数据审核,提高数据质量,以信息系统数据作为资助名额和资金安排基础数据。建立学生资助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机制。
141.加强资助队伍建设。推进资助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资助管理机构办公场所、人员和经费有效落实。加强资助工作管理人员培训。
二十四、完善教育内部审计制度
142.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内审机构,配备与本校审计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职审计人员,积极改善审计环境,保障审计经费。
143.实施审计能力提升计划。切实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增强教育审计干部的学习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审计本领、狠抓落实本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144.积极开展教育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重点组织对本校的基建投资、科研经费管理、师资培训、学生资助等方面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
145.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开等制度,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及校本部财务、基本建设、后勤、资产管理、校办产业等重要经济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146.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重点审计预算编制、预算分配和预算执行以及“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等情况。
147.继续加强基建工程审计。加强对基建工程的审计监督,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标、施工、竣工等重要环节实施跟踪审计,将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
148.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积极探索审计新领域和新方法,不断扩大审计监督与服务的范围。
149.提升审计信息化水平。加快内部审计队伍信息化能力建设,提升运用信息化技术发现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支撑决策的能力,努力提升审计工作的电子化、信息化水平。
150.加大审计整改落实力度。充分运用审计成果,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狠抓审计结果问责。
二十五、提升国际及粤港澳台交流合作水平
151.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流合作,加强与沿线国家开展教育文化交流,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赴境外办学。
152.进一步加强国际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努力提高来粤留学教育质量;进一步加强港澳台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港澳台学生毕业后在粤就业创业创造机会。
153.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提升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孔子学院(课堂)水平和质量。
154.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学科、文化等优势,积极参与国家中外人文交流品牌项目,提升中外人文交流质量和效益。
155.加强与国(境)外知名大学对接,建立高水平大学科研合作平台。
156.聚焦国家和省发展需求,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157.大力提升教师队伍国际化水平,大力引进海外高水平人才,开展教师海外培训项目,提升高校教师具有海外学习工作经验的比例。
二十六、做好教育援建工作
158.参加校地共建项目(广东高校与受援地共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基地),选派大学生赴受援地支教。
二十七、加强新媒体宣传
159.支持高等学校全部开通微信公众号,鼓励学校组建微信团队运维和管理好微信公众号,入驻南方号和推广省教育厅官微“广东教育”,加入广东教育政务微信联盟,形成微信矩阵,达到抱团合唱发声的效果。